灵通视讯 发表于 2021-12-9 11:28:42

公告:绛县遴选采购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按照《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农组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培育机构,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机合作社、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农机工作的组织,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容纳5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设施设备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

  5、具备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且要有相关师资聘任手续。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省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各申报机构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2年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0年全年流水明细(最少有10笔交易记录)。

  5、申报机构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7、申报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师资聘任手续。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有意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请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绛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四楼418房间)。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

  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8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绛县遴选采购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