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夏县水头镇财政所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中共夏县县委办公室、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夏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夏县水头镇财政所下放给夏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实行属地管理,现已整合至夏县水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申请注销登记。经举办单位夏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同意,由夏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承接夏县水头镇财政所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广狮
电话:0359-8985206
夏县水头镇财政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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