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有如下旅居史的来(返)运人员要立即报备,配合管控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第43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提示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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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延安市旅居史,12月18日以来有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旅居史,12月14日以来有云南省昆明市旅居史的来(返)运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02
二、请积极配合各交通场站、公路入运通道检查站等防疫检查要求,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标本采集,主动出示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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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近期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尤其是西安市。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目的地防控政策。在西安、咸阳、延安等疫情发生地的运城籍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要提前报备,返运后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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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发现健康码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防控办或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防疫人员管理,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得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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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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