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1-13 11:23:14

稷山县征收稷峰镇东渠村、东街村集体土地的公告

稷山县二〇二一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于2021年12月9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1﹞437号、运政征土字﹝2021﹞35号批复,批准征收稷峰镇东渠村、东街村两村集体土地61.438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东渠村集体土地41.3595亩(其中农用地21.075亩、建设用地20.2845亩)、征收稷峰镇东街村集体土地20.079亩(全部为农用地)。土地坐落于体育路与育英街交叉口东北角,东至运稷一级路、西至体育路、南至明鑫苑、北至育英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稷峰镇东渠村与东街村两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3万元/亩,采取货币安置。

  三、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相关权利人于1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件资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2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稷山县征收稷峰镇东渠村、东街村集体土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