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全县法治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的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积极推进,使法治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法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了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清单,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问题。
二、完善制服措施,扎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切实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制定了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同时持续加强法治单位建设,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方面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中心理论组、支部会议等方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干部在学习中不断加深领会,指导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反复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台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行“五公开”,保证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行政决策的法律监督。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公开内容由主要领导和具体涉及科室负责把关,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备案、建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审核监管,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为使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聘请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作为局法律顾问,主要承担法律有关事项的咨询工作。
(五)开展法治为民实事。一是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送法律进军营活动,为即将退役的官兵们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三是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组织专人定期深入三泉镇席村包联户进行防诈骗知识宣传,发放反电信诈骗相关宣传手册和资料,组建微信群,下载国家反诈APP软件,不断提高居民防诈骗思想认识,确保每个百姓守好钱袋子,持续增强法治观念。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在文体路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疫情防控、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用权。领导班子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纪检工作,以身作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建设,全年计划安排局班子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科技工作管理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正式对外发布。三是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开展相关的法律咨询、协助应诉等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政务通报等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民法典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策法规的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洽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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