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2-16 10:42:52

新绛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启动《优待证》申领办理业务,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户籍在新绛县或在新绛县常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优待证。

  二、申领地点

  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三)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件遗失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奖惩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奖惩材料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低保、特困人员携带相关证件。

  (六)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JPEG 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B-50KB】。

  (七)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四、申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未完成建档立卡,无法申领《优待证》。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同步进行。

  (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集中申领造成长时间排队,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对辖区内村(居委会)进行排序受理,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等候通知,依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工作部署,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建档立卡以及《优待证》的申请。

  (三)《优待证》申请后到制证完成流程较多,所需的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会第一时间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

  六、咨询电话

    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付振奋   0359-7522982      18434361423

    龙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吉国彦   0359-7522735      18735970413

    三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    瑞   0359-7580418      13467232505​

    古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孙合彦   0359-7912525       13546487720​

    阳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荆    丽   0359-7822403       13223699320​

    万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郭春晓   0359-7792304       18295946999

    横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杨    飞   0359-7852005       15535917780

    泉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卢博祎   0359-7780194       15035453332

         北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星霞   0359-5798809       13466927339

    泽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芦红云   0359-7710359       13734296818

   

  特此公告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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