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启动《优待证》申领办理业务,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领条件
户籍在新绛县或在新绛县常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优待证。
二、申领地点
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三)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件遗失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奖惩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奖惩材料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低保、特困人员携带相关证件。
(六)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JPEG 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B-50KB】。
(七)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四、申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未完成建档立卡,无法申领《优待证》。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同步进行。
(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集中申领造成长时间排队,各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对辖区内村(居委会)进行排序受理,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等候通知,依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工作部署,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建档立卡以及《优待证》的申请。
(三)《优待证》申请后到制证完成流程较多,所需的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会第一时间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
六、咨询电话
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付振奋 0359-7522982 18434361423
龙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吉国彦 0359-7522735 18735970413
三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 瑞 0359-7580418 13467232505
古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孙合彦 0359-7912525 13546487720
阳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荆 丽 0359-7822403 13223699320
万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郭春晓 0359-7792304 18295946999
横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杨 飞 0359-7852005 15535917780
泉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卢博祎 0359-7780194 15035453332
北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星霞 0359-5798809 13466927339
泽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芦红云 0359-7710359 13734296818
特此公告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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