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信息
主要负责人:吉金良办公电话:0359-60881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址:垣曲县建设东路与滨河西道交汇处东150米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加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认真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表彰制度,拟订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人社局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扩大自主评审范围,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办理岗位聘用;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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