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万荣香江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复查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复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1130号)要求,运城市人社局于2022年2月21日对万荣县香江广场省级孵化基地按照复查的项目、标准及要求,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评分,初步认定符合省级孵化基地的相关要求,拟向山西省人社厅报告,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人:杨永清
联系电话:0359--2089925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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