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夏县2022年度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夏县2022年度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再各抽取5m地膜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厚度和厚度偏差GB/T 6672-2001GB 13735-2017
2拉伸负荷GB/T 1040.3-2006
3断裂标称应变GB/T 1040.3-2006
4直角撕裂负荷QB/T 1130-1991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原则3.1依据标准GB 13735-201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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