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3-10 09:15:54

稷峰镇涧东村南稷峰街北侧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稷山县国民经济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稷山县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位置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南稷峰街北侧,总面积为1.2330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

  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由稷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稷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稷峰镇涧东村南稷峰街北侧土地征收启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