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家庄村、韩家庄村、仁义村三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西社镇杨家庄村、韩家庄村、仁义村三村集体土地121.2435亩(其中农用地120.195亩、未利用地1.0485亩)现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杨家庄村集体土地22.216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4.5万元,合计99.9743万元、征收西社镇韩家庄村村集体土地47.793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4.5万元,合计215.069万元、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51.234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5.61万元,合计287.423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韩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仁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土地补偿费,变更或者注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
三、县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西社镇人民政府、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韩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仁义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五、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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