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于疫情期间保障管控人员就医的通告
为满足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各类群众就医需求,现将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异常人员就医事项通告如下:(一)封控区(管控区)非急危重症患者关注“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或其他互联网医院,选择相应科室专家进行远程诊疗,由专科医生给出诊疗建议。确需立刻住院或者到院检查诊治的,向社区报备,由县(市、区)防控办安排车辆点对点转至定点医院(由县级指挥部指定,特殊情况下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治疗。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运车接回,实行闭环管理。
(二)封控区(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或者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患者,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或者网格员报告。同时,拨打120,务必向120和医务人员说明患者的管控情况,120接诊医生现场初步判断病情。确需到医院救治的,向县(市、区)防控办报备后转运至定点医院(由县级指挥部指定,特殊情况下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运车转回,实行闭环管理。
(三)防范区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向社区报备,由社区报请县(市、区)防控办安排车辆点对点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
(四)防范区内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和防范区外的黄码患者向社区报备后,可自行到黄码医院(运城市第二医院和各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应如实向医护告知自身接触史和旅居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之外的集中(居家)隔离人员,确需到医院救治的,向集中隔离点或社区报备后,由120救护车转运到红码医院(市第二医院)救治。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运车转回,实行闭环管理。
(六)患者应履行公民责任,如实向接诊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和管控情况。对隐瞒旅居史和管控情况,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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