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翟店镇翟西村集体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情况的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翟店镇翟西村两块集体土地25.572亩。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翟店镇翟西村两块集体土地25.572亩(1号地块为0.639亩、2号地块为24.933亩,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5.3万元,共计135.5316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由翟店镇政府、翟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负责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翟店镇人民政府、翟西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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