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第33号
运城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第33号
当前,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省外行程史的入运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逐人测量体温、扫山西场所码、出示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入运后,自觉配合落实“点对点”管控要求,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随意停留,避免与他人接触。我市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要主动向社区(村)、所在企业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市车辆实行无接触装卸货物后,立即按规定路线离开我市。
三、运输企业、个体运输经营户要强化社会责任,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对恶意逃避扫码查码、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交替使用多部手机、调换司机蒙混过关等行为,一旦发现,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司乘人员法律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