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4-14 15:53:44

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

通    告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结合本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县政府对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梳理确认。现将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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