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布局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其定位各有侧重、互为补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集聚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理论技术、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企业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集聚和培养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支持领域
按照《运城市推动“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特种金属材料、轨道交通、半导体材料、装备制造、外加剂新材料、信息技术、煤基碳材料、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战略性产业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有较强的科研基础。一是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明显,符合我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市内前列。二是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二)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具备承担省级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有必要的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拥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300万元以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科研活动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支出,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
四、申报要求
(一)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已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及固定人员,不得兼任新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固定人员。
(三)各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要有自身特色,在本学科与产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对我省、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挥积极作用,有能力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四)各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应提供科研经费、场所、仪器设施等必要的基本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申报单位、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对于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
(一)填写申请报告。申报人员参照《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依托单位审查。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报送至申报单位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于5月29日前将本县区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汇总表报送至运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产业科室(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领域报送至农业科,其他领域报送至前沿科)。
(四)电子邮件报送。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统一生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名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综合前沿科技科
联系人:史超 联系电话:8711232
邮箱:ycgaoxinke@163.com
2.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韩博斐 联系电话:8711233
邮箱:ycnykjyq@126.com
附件: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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