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夏县财政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一、 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举报方式
县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12348
监督举报邮箱: xxxzjd@126.com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32651
监督举报邮箱:xxczj@163.com
来信地址:夏县火神庙巷66号夏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04440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鼓励使用真实姓名举报,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夏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