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镇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禹王镇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镇将认真登记,及时依法核实处理。一、投诉、举报的对象及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定、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或者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情形。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59-8582001
投诉举报邮箱:xdyw8582001@163.com
来信地址:夏县禹王镇政府路9号
邮政编码: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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