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5-20 11:26:21

关于新绛县残疾人证到期换领(名单)的公告

关于新绛县残疾人证到期换领的公告
广大残疾人朋友及其亲属: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残疾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与服务的重要凭证。县残联多次发布公告及通知,要求残疾人及时换发证件,但仍有部分残疾人未及时换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换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发对象

  2012年6月30日前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的;残疾人证有效期不足半年者。

  二、申请条件

  换发残疾人证,应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简称残疾标准。

  三、申报材料及换证流程

  1、换发对象在县残联残疾证办理处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并将申请表基本信息填写完整。

  2、照片

  纸质版:三张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电子版:像素要求为358×441。

  纸质版由换发对象自行上交县残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由工作人员汇总。

  3、身份证明:换发对象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儿童、智力及精神残疾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监护证明一份。

  4、前往新绛县人民医院进行鉴定(每周二、周四),精神障碍方面前往稷山县精神病医院鉴定。

  5、鉴定完成的申请表及评定表需到镇(中心)残联,村(社区)盖章,监护人证明需由村(社区)盖章。

  6、将所有材料准备完成后交到县残联残疾证办理处。

  7、原残疾人证在指定机构评定且通过证件类别、等级审核的,准备好以上材料直接换证,无需重新评定;原残疾人证由直观目测认定残疾类别等级、无指定机构评定结论的,换发对象需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四、到期残疾人证的处理

  残疾人证到期后,即为无效证件,到期后次月将不能享受国家惠残政策,特别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县残联将定期注销到期超过一年(含)仍未换发的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无法重新申领新证。

  联系地址:新绛县正平街12号残联**处(原县政府二楼)

  咨询电话:0359-7531762

  电子邮箱:393388202@qq.com

  为充分享受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惠残政策,请广大残疾人朋友务必重视,仔细查看残疾人证发证日期,及时申请换证。逾期未换发或过期被注销者,后果自负。

  附件:

  新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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