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关于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的公告
2022年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的公告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办“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和《运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充实乡镇就业服务站人员配备,完善“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发公益岗位到我县乡镇就业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开发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发,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二、开发对象
经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设置
共开发45名公益岗位,主要安置在乡镇就业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
四、开发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传染病史。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道德。
(四)户籍、生源地或原工作地点在万荣境内。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几类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①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②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⑤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4、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名额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房
(三)资格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一张,核实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登记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登记表》。
(四)开发方式:报名人数超过开发人数,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五)岗位安置:所有审核通过人员要服从人社部门安置,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资格。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全日制工作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协议,退出公益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补贴及待遇,补贴为万荣县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补贴中扣除)。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书》及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协议。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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