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6-16 19:56:42

关于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

 新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

  通   告

  新政布字〔2022〕2号

  当前,我县三轮车违法载人问题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5月21日、5月30日我省大同市浑源县、临汾市乡宁县相继发生三轮车违法载人较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两起事故教训,结合目前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集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底。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三轮车违法载人。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澄清底数。各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农村交管“两站两员”以及农村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各村庄和建筑施工、农林、绿化等单位三轮车底数,并以村庄为单位建立三轮车安全管理工作台账、簿册,统一汇总,造册登记。

  (二)开展大整治,消除隐患。县交通管理大队要以此次开展的三轮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为契机,同各镇人民政府协同发力,建立执法小分队,深入乡村道路、施工工地、园林建设、夏收作业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大对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不戴头盔、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律处理到位。

  (三)开展大宣传,营造氛围。运用各种形式对“5·21”“5·30”等各类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教育农村群众重视交通安全,勿因事故伤害致贫返贫。充分发挥各村劝导员作用,采取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结合农村大喇叭和农村集会、传统节日、红白喜事及民俗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在茶余饭后、随时随地感受到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四)落实责任制,常态长效。依托“一村一警”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立三轮车违法载人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委会每年要同三轮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查处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抓在日常、重在平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风险反弹。对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调查认定责任后,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党纪政纪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事故皆因违法起,牢记法规莫大意”。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违法开三轮车载人、不开报废三轮车上路、任何情况下都不坐三轮车出行,并积极主动劝导或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以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特此通告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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