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于落实燃气用户强制措施改造安装工作的通告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燃气用户强制措施改造安装工作的通告各燃气用户:
为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根据省、市政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对燃气居民用户落实“三项强制”、非居民用户落实“四项强制”改造安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内容
(一)居民用户。天然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自闭阀、金属波纹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灶具;液化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自闭阀、加厚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液化气灶具。
(二)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非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报警器、切断阀、金属波纹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灶具;液化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报警器、切断阀、加厚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液化气灶具。
二、改造实施
燃气企业负责入户进行居民“三项强制”和非居民“四项强制”改造安装工作;用户自行购买符合燃气使用要求的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改造安装所需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企业不得收取人工费用。
三、时限要求
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强制措施的改造安装工作。
四、工作要求
燃气用户强制措施改造安装工作,直接关系着用户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望广大用户积极配合支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安装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改造安装的燃气用户,燃气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发停气通知,予以暂停供气,并上报燃气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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