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关于继续征集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和组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征集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和组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一、征集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
市内企(事)业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1.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2.企业申报:本市内具有一定规模且生产经营正常的各类企业,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能为见习人员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见习辅导、可足额发放生活补助,提高就业能力。
3.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参加就业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1760元)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原先的30万元调高到与工伤保险工亡赔付大致相同的85万元额度。对用人单位因此而多支付的保费,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征集方式
1.填报就业见习申请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就业见习岗位。
2.开展青年调查摸底。对企业现有16-24周岁青年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企业填写《永济市16-24周岁青年就业情况调查摸底表》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由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自愿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开始
报名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二楼(迎新西街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对面)
(三)报名方式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1寸彩色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
2.16-24周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
3.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永济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1份(报名处领取)。
三、政策规定、人员待遇及补贴材料
1.就业见习期限。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
2.就业见习待遇。见习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按要求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承担。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3.就业见习补贴材料。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毕业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就业见习后续补贴,需提供上个见习周期人员花名册和留用人员花名册、企业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就业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359-8088187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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