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普及家庭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家庭安全用药意识,及时清理家庭过期药品,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活动的通知》(晋药监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公告如下:一、回收时间:2022年每月的5—10日。
二、回收地点:
1、夏县春天湖医药有限公司及各乡镇药店;
2、夏县万全堂医药有限公司东街店。
三、回收方式:
1、用过期药品兑换药店代金券。过期药品不论厂家、规格,每盒/袋兑换5元代金券,代金券可以现场购药使用,也可以随时购药使用,不找零,使用后收回代金券。
2、拆开包装的过期药品可以兑换酒精、一次性口罩、84消毒液(三种选一种)。
3、定点药店将回收过期药品详细登记,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销毁方式: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销毁。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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