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稷山县联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可知,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稷山县联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2083.01万元
建设地点:稷山县翟店镇东小翟村、稷山县太阳乡坞堆村、稷山县太阳乡太阳村和稷山县太阳乡均和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成后,全县新增存栏商品蛋鸡120万只(其中:稷山县昊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东小翟分社存栏42万只、稷山县昌宏饲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存栏30万只、稷山县张嘎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28万只、稷山县均和凤歌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20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稷山县联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稷峰镇城南西街38号
联系人及电话:段主任15581976121 邮箱:15581976121@139.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山西宏洁嘉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市生态环境局家属院低层2单元401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鑫17735930339 邮箱:sxhjjchbkj@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01077v7b62dd2.wsipv6.com/s/1p3numf5JPyqKfVxhIITGVA
提取码:JSD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以发送邮件的方式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稷山县联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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