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稷峰镇南街村、西街村集体土地的公告
稷山县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于2022年7月4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2﹞410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运政征土字﹝2022﹞49号批复,批准征收稷峰镇南街村集体土地15.2625亩(全部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稷峰镇西街村集体土地6.576亩(全部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稷峰镇南街村、西街村两村集体土地21.8385亩,土地位于城南街南侧,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稷峰镇南街村和西街村两村的土地补偿费为10.3万元/亩。采取货币安置。
三、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相关权利人于1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件资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