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圣人涧镇人民政府:
运城市发展改革委以运发改投资发〔2022〕70号文件下达了运城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下达你镇王沟村至浑河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积极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该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数量须达到100人,培训务工人数5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
(一)坚守初心。你镇要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山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你镇要按照“先有群众、后又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要求,抓紧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根据可研报告细化实化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务工报酬、岗前培训等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立即开工建设。
(三)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它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监管
(一)直接监管。你镇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强化调度。此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项目开工后,请于每月10日前将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督导推进。市发改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公告公示、规划提升等。若项目执行不力,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对县采取通报、约谈、暂停下年度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申报资格等方式予以惩戒。
四、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是:圣人涧镇王沟村至浑河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四级公路5.365公里,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我局将加强对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其他要求
(一)务工组织。你镇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开展以工代训、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众和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就业技能,防止致贫返贫。
(二)示范创新。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梳理总结2021年以工代赈试点示范项目经验,鼓励撬动县级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在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让群众持续分享收益。
附件:1.平陆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平陆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