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社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四)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夏县籍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夏县人社局218房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050”人员提交档案托管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示和录用。拟招聘人员,在县就业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合同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月标准工资为1630元,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8536085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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