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诚信承诺函
诚信承诺函我单位自愿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并在主体库中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同时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主体库登载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
二、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库管理办法》(暂行),履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单位将及时维护和更新主体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凡我单位在山西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参与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或评标(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主体信息等,均已事先在主体库中登记,未登记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审)的依据;
五、若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并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
六、我单位同意山西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共享我单位的法人基本信息以及资格审查、成交、履约、企业资质、行政处罚等信息。
我单位保证遵守以上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单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全称(盖章):
承诺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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