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社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
为了提高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在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其就业机会,根据《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同时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征集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规范,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与其专业和技能相匹配的见习岗位、见习条件、见习辅导,且能够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和购买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保费由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征集方式
1、线上申报
搜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就业见习模块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后通过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或者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的地址(https://218--26--228--119-p-27004--01077v7430803.wsipv6.com)进行申报。
2、线下申报
机关企事业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提供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岗位名称、需求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工作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邮箱jsrczx@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30日前送到稷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就业见习报名
(一)报名对象
离校两年内(2021、2022)未就业或者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范围由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30日
报名地点:稷山县就业服务中心(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搜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就业见习模块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后通过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或者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的地址(https://218--26--228--119-p-27004--01077v7430803.wsipv6.com)进行申报。
2、线下报名
(1)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表(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寸红底照片2张,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2)失业青年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寸红底照片2张,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3)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稷山县2022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1份到稷山县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三、就业见习时间及补贴标准
1、见习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须同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县人社部门每月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1056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对未被就业见习单位留用的见习人员,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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