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全街道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基础信息,开展精准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掌握农村劳动力总体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农民务工流向,了解农村劳动力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等信息,实现农民务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定期进行数据更新,为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提供数据支撑,为全方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提供数据参考,为多渠道支持农村劳动力在乡创业就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台账。
二、采集对象及范围
采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具有永济市农村居民户籍,男性为16周岁—60周岁,女性为16周岁—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不包括农村居民户籍的现役军人、在校就读学生、法定劳动年龄内已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年龄内但无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采集对象按照户籍地登记原则进行。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的身份情况、培训意愿、求职意愿、就业情况等指标。劳动年龄段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手机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劳动力情况等;培训意愿信息包括:有无培训意愿、培训意向日期、培训地点、技能培训工种等;求职意愿信息包括:有无求职意愿、求职行业、期望薪资、期望工作地点等;就业信息包括:就业状态、月平均收入、稳定就业情况、创业情况、转移就业情况等。
四、采集方式
各村组织工作人员进巷入户,对农村劳动力等进行摸底核实,完成《山西省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表》表格填写并完成电子表格的上报。严禁提交重复信息或不符合采集格式的信息。
五、采集任务及时间安排
按照我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2021年永济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公布的城北街道农村常住人口数总和30488人,全街道2022年度的农村劳动力采集任务预期目标为15244人。各村的预期目标任务附后。
(一)部署安排。各村在本次会议后要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根据预期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做到层级清楚、任务明确。对有就业和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要制定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信息采集。11月30日前完成采集工作,各村要对辖区内全部农村劳动力进行入户信息采集。在以2020年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采集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人员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补充适龄劳动力信息,按照新版信息采集表完善各项基础信息。街道就业服务站每周将采集的信息统一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并按全市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月进度表要求,8月底前完成总任务的10%,9月底前完成35%,10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部完成。街道就业服务站将根据各村信息导入情况适时开展进度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精准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科学分析我街道农村就业创业状况、开展精准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村要高度重视、重点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采集任务,助力我街道农民务工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落实。
(二)强化业务联动。各村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民工信息采集等统计工作,统筹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一次采集、多方应用,确保对外提供的农村劳动力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推动作用,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促进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
(三)落实工作责任。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村要周密安排部署、分解采集任务,在做好本年度采集工作的同时,建立信息采集应用长效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弄清弄懂采集要求,做好业务跟踪指导,推动信息采集工作落实落细。各村要在每周四下午6点前将本周的统计情况上报街道就业服务站。
七、具体落实
为确保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落实落细,各村需明确一名“两委”成员承办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街道就业服务站。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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