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留庄断面超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7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夏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7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任务
张留庄断面超标
二、整改措施
①按照《运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夏县涑水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方案》,将各项治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各部门;②对沿线散乱排污口实施整治,全面排查,坚决封堵;③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涑水河河道及沿线实施综合整治;④确保水头镇污水处理厂、南桥村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夏县涑水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方案》,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落实;②对沿线散乱排污口实施整治,全面排查,封堵5处;截污纳管33处;③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涑水河河道及沿线清理垃圾300余方;④水头镇污水处理厂、南桥村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2021年10月涑水河西张桥出境断面,取样检测3项监测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共10天)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反馈。
联 系 人:武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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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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