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文物局关于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保护利用文物建筑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文物保护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物督发〔2022〕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现将第一批5处可供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到1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对以上5处文物建筑有参与意向,可与县文物局联系咨询。
电话:0359-4388666
附件:临猗县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物建筑名单 .xlsx
临猗县文物局
2022年10月27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