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根据运城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运残联〔2022〕1号)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县2023年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没有列入服务目录制的机构,将不能承担托养服务工作任务。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是每人4000元/年,主要为户籍在我县范围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居家和日间照料3种形式的托养服务,服务内容为家政服务、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要求全年服务次数不低于20次,单项服务价格不得超过200元(不含智能设备)。
二、征集范围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基本条件
1、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且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资料健全完整、残疾人满意率高的机构优先纳入机构管理目录。
2、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米,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运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3、机构简介;
4、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
5、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7、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
8、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报名时间及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
服务机构应在2022年11月5日18时之前将申请资料送到新绛县残联教育就业217办公室,联系人:王聪聪,联系电话:0359-7531862,逾期不再受理。
2、县残联将对申请资料逐一审核,要求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征集资格。
3、通过县残联初步审核的机构,由县残联将机构申报资料上报运城市残联审核后,纳入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目录,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承担当年托养服务任务。
附件:运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docx
新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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