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11-1 09:39:53

河津市关于公开征集党史、地情资料的启事

为及时抢救挖掘和保护利用我市珍贵党史和地情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史志研究,发挥史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全方位推动河津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河津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党史和历朝历代地情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党史资料

    1.档案文献类

    反映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河津党组织领导河津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档案文献资料。包括不同历史时期的图书、报刊、杂志、画报等;河津籍或者曾在河
津工作生活过的著名党史人物和老一辈革命家的讲话稿、题词、书信、日记、回忆录等;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
章、采访记录等。

    2.图片音像类

    反映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河津各个历史时期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图片音像资料。包括反映河津红色革命历史的照片、图片、纪录短片等,反映河津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
资料等,反映河津各项事业辉煌成就和人民生活新变化新面貌的照片、图片等。

    3.实物类

    与河津党史有关的,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革命战争时期发行使用过的印章、邮票、纸币、粮票、土地证、生活用品、地图、宣传品等;反映河津革命烈士、著
名英雄模范人物的奖章、勋章、证书、代表证件以及其他可供展览的实物资料;与河津党史相关的电报、布告、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二)地情资料

    1.志鉴类

    镇(街道)志书及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学校志、山川志等各类专志。镇(街道)综合年鉴、统计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各级各类专业年鉴。

    2.地情著述类

    各类地情书籍、文史类资料书籍、工具书、资料汇编、图片和音像资料等。所藏具有独特性、唯一性的珍稀资料,提供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做到资源共享。历代通志、府志、县志的
各种刻本、抄本、稿本以及重印本、影印本、复印本、点校本;谱牒(包括历代族谱、家谱和新修族谱、家谱);历代河津地方名人的传记、著作、手稿及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

    3.其他资料

    包括河津籍人员写的小说、诗歌、散文等;非河津籍人员编写(撰写)的内容涉及河津的诗歌、散文等作品。

    二、征集方式

    资料提供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提供的史料一定要准确、真实、可靠。

    1.征集工作提倡市内外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捐献个人保存的史志资料和实物,或提供征集抢救工作重要线索,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视情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2.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包括决策者和参与者)、知情人主动提出回忆讲述有关事件的,由市委党史研究部门及时安排专访,并作为“口述史料”予以妥善保存;史志资料持有单位和
个人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在进行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活动自通告印发之日起开始,征集期间,单位、个人可直接或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市委党史研究室,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联系,由党史研究室上门收集。

    联系人:李瑞雪 李国岗

    电话:0359—5022502 13593577001

         13834382359

    电子邮箱:sxhjdsw@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河津市市直机关华兴路集中办公区2211房

    邮政编码:043300

    衷心感谢您(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竭诚欢迎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对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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