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曦小区收取天然气接口费咨询
本人父母于2016年在华曦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2019年办理交付手续,办理时告知要缴纳天然气接口费约3000元,对此本人存有异议,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燃气接口费缴纳事宜?已收取费用是否予以退还?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关切:
经核实,您是在2018年签的购房合同,不在减免范围。根据晋发改商品发【2019】年415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新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问题,以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自2019年6月27日《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发文之日起,我省建立或在建的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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