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关于调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公示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原批复的《关于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万农组发〔2022〕13号)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原批复县乡村振兴局在荣城帝景安置点与恒泰花苑安置点附近建设新品种水果防雨连栋大棚12座,并配套完善水电等附属设施项目80万元,调整为在南坡村柿饼加工车间投资30万元配套烘干(干燥)设备6个,投资30万元配套晾晒架200个,投资8万元配套包装机2个,以上共计资金80万元。切实推进柿子深加工产业向纵深发展,做好易地扶持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搬迁户务工就业,促进农户增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万荣县乡村振兴局
万荣县东大街17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359-4526226
wrxxczxj@126.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2中央第二批资金调整表.xls
万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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