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渡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运发改价费发〔2021〕171号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禹渡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芮城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核定大禹渡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芮发改发〔2021〕3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核定大禹渡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门票收费标准
景区门票价格:40元/人·次,可根据淡旺季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淡季时间为每年的十一月一日至次年的三
月三十一日;旺季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二)区间班车收费标准
区间班车票价:10元/人·次。
(三)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20座以下每车次10元;20座(含20座)以上,30座以下每车次15元;30座(含30座)以上每车次 20元。
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一)景区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予以免票。
(二)60周岁—64周岁(含64周岁)老年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头道门票。
(三)对凭有效证件的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学院学员等予以免票。
(四)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凭有效证件予以免票;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头道门票5折优惠。
你局接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景区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对象及范围、幅度及其它收费标准、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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