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
夏县夏都热力有限公司: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2018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供热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647号)文件及县政府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1、居民和非居民均按建筑面积收费。
2、居民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平方米20元,非居民每平方米25元。
3、对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按每平方米19元(以民政局文件为准)。
4、对空置房的采暖费收费政策,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空置房采暖费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你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主动采取措施,多渠道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减轻用户负担;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供热质量和供热稳定;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上述供热价格为临时价格,待运行一年后,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成本监审,确定正式供热价格.
此文从2022年采暖期开始执行。
2022年11月21日
文件:关于制定我县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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