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为了提高局机关自行采购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我局拟对自行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谈判内容:局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详见谈判文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
3.本次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4.服务期:三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各类招标代理的业务经验和业绩;
3. 投标人须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注册且具备发布信息的资格。
4.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程序的,报请“信用中国(山西运城)”网站公示,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6日8时00分起至2023年2月8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3. 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信息;
3)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凭证(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入驻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招标代理机构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6) 办公地点在运城市盐湖区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并提交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17时30分;
2.递交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周西路801号
邮编: 0440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9-262820813703599772
电子邮件:hb26282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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