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批预拨资金分配表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运财社〔2022〕147号)和《平陆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平财﹝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度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经研究决定,参照各乡镇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及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2022年度各乡镇核算资金总额的85%的标准计算,向各乡镇预拨资金额13402099.05元,扣除各乡镇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终核算结果中超拨部分的资金2438315.35元,补齐不足部分的资金1634216.3元,实际拨付项目资金12598000元,(具体分配明细表附后)。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附:平陆县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批预拨资金分配表.xls
平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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