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教学研究室关于2023年度部分报废资产核销的公示
根据永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永财字【2021】2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审批的部分报废报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拟进行核销处理。固定资产报废1项,房屋附属物(暖气改造)账面原值174570元,
现对该批资产(账面原值共计174570元)的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2年4月16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永济市教学研究室反映。(联系电话0359-8022064)。
永济市教学研究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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