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4月20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所作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司法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运城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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