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遴选2023年粮食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稷财农(2023]12号)文件精神,拟在我县实施2023年粮食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欢迎全县有意承担该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申报。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年加工量达5000吨以上、承包连片耕地面积500亩以上。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5月4日
申报方式:有意参加的,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在稷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申报(原件核对后返还):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场所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年加工量相关证明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拟实施方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38358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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