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3号)夏县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夏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任务
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
二、整改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协同配合。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会议和省、市委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销号内容:1.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2.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4.严格调控新增用能;
三、整改完成情况
①主动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能耗双控,建立完善预警协调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明确煤炭消费量基数,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调度通报煤炭消费总量,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
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严控高耗能行业扩大生产规模。
③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能源替代。加快改善能源结构,有序推进风电、光电、生物质等新能源,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双控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3日,共5天)向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联 系 人:郭宁川
固定电话:0359-853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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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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