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万荣县后土祠景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万荣县后土祠景区停车收费标准的
通知
运发改价市字〔2017〕272号
万荣县发改局:
根据你局《关于核定我县后土祠景区停车费价格的请示》(万价费字〔2017〕2号),鉴于后土祠景区停车场开发建设已完工,具备对外经营的能力。经研究,同意暂定后土祠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8座以下小型车(含8座)5元/车•次,9座——18座中型车10元/车•次,19座以上大型车15元/车•次。
二、景区要不断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将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等予以公示。
三、该收费标准为临时性标准,试行期二年。在此期间,你局要督促万荣县后土祠景区,建立健全相关会计资料。期满前一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
你局接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该景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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