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夏县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 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夏县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 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夏县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决策部署,研究夏县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举措,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五个一体化”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长:县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县发改局、县工信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承担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县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提议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有关事项,研究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三)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四)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发文。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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