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3年水龙头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 结果报告
2023年水龙头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 结果报告闻喜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为实现2023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一步推进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2023年运城市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我中心委托山西裕丰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月29日对我县城区共计25份水龙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城区东西南北中每个方位设5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采集5份水样)。监测点的设置全部为用户水龙头水(覆盖所有水厂的末梢水)。
二、监测内容
基本情况
监测地点、监测时间、采样和检测部门、监测指标、标准限值、监测结果等,可参考《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表》
(二)水龙头水水质监测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对每份水样,包括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及微生物学指标进行检验检测。
水龙头水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为主要依据进行水质卫生评价。
(三)水质检测指标
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常规指标(放射性暂不要求)。因检测能力不足不能全部公开,先行公布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感官指标中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中的耗氧量、氨氮、砷、镉、铬、铅、汞、硝酸盐、铝、游离余氯和二氧化氯等19项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行,新标准中耐热大肠菌群不需检测。
(四)监测样本编号规则:
2023年度第二季度:2023WXX02001-2023WXX02025
三、监测结果分析
全县城区25份水龙头水质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附件:闻喜县2023年第二季度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xls
闻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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