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关于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2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往年省市指导意见,结合新绛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2023年省下达给新绛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资金32万元,对新建改扩建的1个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资金支持,提升其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实施内容:新建和改扩建1个奶牛家庭牧场,重点进行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提升改造,实现奶业提质增效,打造优质奶源基地。
(三)支持环节:每个奶牛场32万元,主要用于奶牛场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水平;用于棚圈建设、发酵卧床、粪污处理设备、TMR日粮车购置,支持奶牛场饲草料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用于奶牛场智能化、物联网、信息化改造,支持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兽药减量化行动”,实现规模奶牛场提档升级。
(四)实施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的奶牛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
(三)办理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四)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养殖场不得位于新绛县现行的禁养区内。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在申报期内填写提交《新绛县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报送领导组审查。
三、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31日,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联 系 人:王俊岩郭志飞
联系电话:0359-7523076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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