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3-8-6 09:02:11

《关于促进我(运城)市多元化模式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小根代表:

  您好,您与其他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多元化模式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很好,将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同时,对改进民政部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这里,对您们多年来关心养老事业表示敬意和感谢!

  二、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多元化模式服务业发展的建议”,需要汇报和说明的是:

  (一)全市老龄化人口结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数量。截止2021年底,我市总人口477.45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95.3万人,占到总人口19.96%;全省老龄化比例是18.92%;全国老龄化比例是18.7%。我市老龄化程度比全省还要高出1.04%;比全国还要高出1.26%。

  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86家,床位数17879张,床位使用率57%。其中,公办养老服务机构72家,床位数5939张;民办养老机构114家,床位数11940张。全市已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57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8个。

  (二)在服务政策上注重政府引导。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普遍对养老服务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村日间照料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运城市加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的相继出台与实施,为我市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在准入环节上不断降低门槛。2019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我市立即取消养老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2020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行市场主体投资养老服务“零门槛”,直接打通投资建设“最先一公里”,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由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市民办养老院发展的势头持续良好,从2019年初的81家发展到2021年底的114家,增长率41%。

  (四)在资金扶持上加大财政投入。2016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财政资金、税费优惠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落实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2015年至2021年共为42家民办养老机构落实一次性床位补助1623.82万元;二是争取财政贴息补助。市级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对省审批核定的项目安排另外50%的贷款贴息,目前5家民办养老机构享受省、市财政贷款贴息149.86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入住老人运营补贴。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2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机构补贴,2016年至2020年全市13个县(市、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指导养老机构依照有关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方面按照居民生活价格类执行。财政资金的大力投入有力地支持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良性发展。

  (五)在医养融合上加大培育力度。为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总体水平,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2015年市卫计委联合市民政局出台印发了《关于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探索构建“医养融合”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医疗和养老资源融合。2020年继续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且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养老扶持政策。我市在稷山康宁护理院、河津铝基地社区服务中心(福逸家园)率先被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后,截至目前已发展到28家医养结合机构。

  (六)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创新模式。我市紧紧围绕“2022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科学谋划,在全市13个县(市、区)大力推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功能齐全、服务高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项目标杆。在运营管理上,市政府主动搭桥牵线,民政部门积极对接,组织各县(市、区)与安康通、华荣不老、融创等知名服务品牌对接,结合实际选定第三方运营机构,从项目建设启动就提前介入,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合理。在扶持资金上,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县级为主、市级奖补”的原则,市级财政将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际建筑面积每平米3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同时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质量等指标对社区养老服务运营机构进行评估,每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5至15万元运营支持,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营。

  三、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

  (一)持续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养老机构积极予以申报;督促县(市、区)民政局按标准及时落实每年度的运营补贴资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用地、金融扶持、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市政府继续将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为民生实事,全市将建设不少于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进度安排,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按时完工投入运营。

  (三)探索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全省将于今年启动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目前,我市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统计,为下一步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您的“关于促进我市多元化模式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抓好落实。

  以上答复您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们对市政府养老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 杨敏

  承办人:赵杰华赵阳阳

  联系电话:2660585

  运城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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